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关于教职工火车和机票电子发票报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16浏览次数:
  供稿:   |   编辑:宁泽蕴   |

各位老师:

财务管理处为方便全校教职工关于火车电子发票和机票电子发票的报销,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24年11月1日起,火车票纸质板和电子发票均可以报销。火车票电子发票开具和报销流程详情请见附件1。

2.自2024年12月1日起,凡涉及因公出差,所产生的搭乘飞机的费用,可使用电子发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行报销。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报销流程详情请见附件2。

上一条:关于2025年度专业技术二级和三级岗位评审、聘期考核信息化申报工作的通知(转自人力资源处) 下一条:关于做好吉林工商学院2024年度院级科研基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转自科研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