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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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装备制造学院期末考试监考工作要求
发布日期:2026-07-01浏览次数:
  供稿:   |   编辑:杨博   |

为严格落实学校期末考试线上会议部署要求,紧扣学校“454高质量发展战略”工作要求,严肃考风考纪、规范考场秩序,全面保障期末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规范开展。特制定期末考试监考工作要求如下:

1.监考教师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照《吉林工商学院监考教师违规学生违纪处理办法》https://jwc1.jlbtc.edu.cn/info/1988/4269.htm)开展监考工作,从严管控考场纪律。

2.监考教师须严格遵守学校考务工作安排,恪守岗位纪律,严禁出现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空岗等情况

3.须严格落实考前各项核查工作,认真做好考生身份核验、考场违禁物品排查等工作。

4.监考期间不得从事玩手机、闲谈、处理私人事务等任何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项。

5.监考教师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正常履职,须提前履行正规请假手续,并妥善协调落实替补监考人员,保障考场监考工作无缝衔接、有序开展。

6.针对考场内出现的学生违纪、作弊行为,需当场依规认定、规范留存佐证现场告知当事人并快速处置,严格执行上报时限:上午场次违纪情况须当日12:00前完成上报,下午场次违纪情况须当日16:00前完成上报,所有考试违纪问题均须在考试当日完成通报,实现闭环处置。

7.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须细致清点核对试卷、答题卡数量,严格核对实际参考人数,确认份数无误后,协同考务人员共同完成试卷装订、整理、交接工作。针对试卷数量不符、流程出错且无法明确界定责任的情况,将对监考教师、考务经手人员等相关方同步追责。)

8.全体考务及监考人员要立足学校发展大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监考工作的育人内涵,以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筑牢期末考试工作公平公正质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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