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装备制造学院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考核推荐方案
按照《吉林工商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试行)》(吉工商院院字〔2025〕130号)、《吉林工商学院2026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方案》(吉工商院院字〔2025〕17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认真贯彻执行吉林工商学院职称评聘方案基础上,结合智能装备制造学院实际情况,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突出思想政治觉悟和师德师风表现。以职称评聘工作为依托,激发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智能装备制造学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二、组织机构
按照学校职称评聘方案要求,成立智能装备制造学院职称评审推荐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由不参加职称评审的学术委员会成员和高级职称骨干教师组成,人员构成如下:
组长:李凤祥、高玉喜
组员:薛玉霞、郭浩、刘天明、熊安平、迟铁
纪律检查:潘光怡
三、评审推荐程序
1.个人网上申报(3月31日—4月12日)
申报人撰写述职报告和准备相关佐证材料,网上上传业绩成果。
2.学院初审、述职及测评(4月13日—4月21日)
学院对申报人的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和业绩成果相关性审核。组织审核通过的申报人在全体教师大会上进行述职,并由全体教师对申报人进行师德评价。述职材料及支撑材料进行存档备查。
3.推荐排序(4月22日)
召开推荐考核小组会议,依据教师个人述职情况,及教师日常承担各项工作情况,对申报人的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工作业绩及成果情况进行评议,并对评审结果进行综合排序。
4.公示及结果上报(4月22日—4月27日)
按照学校2026年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通知和《工作方案》要求,4月22日—24日,在智能装备制造学院网页上公示申报人排序结果,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4月27日,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的推荐结果,将学院考核推荐方案、师德测评结果、述职报告、排序推荐报告纸质版、电子版等材料统一提交到人力资源处。
智能装备制造学院
202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