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通知(转自科研处)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专利转化运用的专门部署,结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等21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运函[2024]11号)(附件1)及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教育厅、科技厅等4个部门共同制定的“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市监联字[2024]5号)(附件2)的相关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各上级相关部门部署安排,开展存量专利盘点入库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学校存量专利盘活工作遵循科研处统筹安排,教学单位组织实施,专利发明人全员参与的原则。请各单位设置专职管理员负责业务实施,账号由科研处提供。
二、工作流程
1.各单位积极组织,认真研读学习“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确保熟悉专利盘活系统操作和流程。
2.各单位管理员登录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https://www.patentnavi.org.cn/login),进入“存量专利基础库”,根据第一发明人信息,对照“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附件3)要求,负责完成对有效专利的建档工作。
各单位管理员根据“吉林工商学院有效专利信息库”(附件4)确定本单位所有第一发明人,为相关发明人创建个人账户(可批量创建账户),并由第一发明人完成各自专利建档工作,再由本单位完成审核。
3.各单位管理员审核完成后,科研处负责对全校专利开展最终盘点审核。
三、时间安排和要求
1.3月21日前,请各单位管理员填写“专利盘活行动账号分配登记表”(附件5),发送至zhangyd@jlbtc.edu.cn,以完成各单位账号分配工作。
2.3月28日前,请各单位完成对本单位人员账号分配、存量专利的建档与审核工作。
3.4月4日前,科研处将完成对全校存量专利的建档与审核。
4.专利建档时,可在列表中勾选一条或多条专利进行建档,其中失效及非第一权利人专利不能建档(具体操作见“盘活行动系统用户操作手册”),所有“*”标注项为必填项,请按照提示填写完成。
4.专利建档时,“专利价值分级自评”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如实自评等级。
四、联系人
张远东 82306169,13244400654
附件材料:
1.关于落实《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2.关于印发《吉林省高校院所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的通知
3.高校和科研机构用户操作手册
4.吉林工商学院学院有效专利信息库
5.专利盘活行动账号分配登记表
科研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