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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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关于发布<2025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3-24浏览次数:
  供稿:   |   编辑:宁泽蕴   |

各位老师:

现将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发布<2025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的要求积极申报,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2025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请各申报人登录“吉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办公室”网站(www.jlpopss.gov.cn)“吉林省社科管理系统入口-申报系统”,进行个人申报、科研处审核。首次注册需利用个人电子邮箱注册账号并收取验证码(已有账号无需重复注册),经科研处审核后登录。具体操作方法请参照《省社科管理系统个人申报操作手册》(附件2)。

二、申报程序

1.请申报人于2025年4月11日前,将电子版申报材料(附件3、4)上传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并以院部为单位将电子版《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5)发送至:1124037741@qq.com;

2.4月12日至4月17日期间,科研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辅导,具体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3.4月18日前,申报人将修改后的电子版申报材料上传至省社科管理系统;

4.4月21日前,将纸质版《申报书》一式4份及《活页》一式7份送交至科研管理科(综合办公楼504办公室)。系统数据和纸版申报材料所填内容必须一致。申报人不得使用旧版《申报书》及《活页》进行申报。

三、其他提示

1.《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6)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原《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成果鉴定管理办法》同时废止,结项审批表、事项变更审批表等相关表证单书已经更新。新管理办法实施前已经立项的项目原则上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项目研究已经完成或存在特殊原因无法按照新管理办法结项的,经项目管理责任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以参照原管理办法标准申请结项;新管理办法实施后立项的项目全部按照新管理办法执行。

2.2025年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相关要求较以前年度有很大变化,请各院部按照申报要求做好项目申报组织和资格审核工作。

3.《通知》中“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主体研究任务、达到结项标准的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是指在申报截止日期前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并将结项材料报送至我办的省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4.已经获得2025年其他“省级科研专项”立项的申报人,在研“省级科研专项”项目达到2项及以上的项目负责人,以及达到1项及以上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0431-82306166

附件:

1.关于发布《2025年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省社科管理系统个人申报操作手册

3.2025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

4.2025年度吉林省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活页

5.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6.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



科研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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